數字貿易的概念有哪些特征
最初的“數字貿易”是相對于電子商務來說的。
隨著數字貿易的擴展,數字貿易的內涵日益豐富,不僅包括互聯網或依托互聯網進行的貿易活動,而且包括實現全球價值鏈的數據流、智能制造及服務和無數其他平臺及應用。我國商務部提出,數字貿易“以數據為生產要素、數字服務為核心、數字交付為特征”,分為數字技術貿易、數字產品貿易、數字服務貿易和數據貿易。作為一種新型貿易方式,數字貿易具有以下特征:
第一,數據成為新型的生產要素。數字技術成為降低貿易成本、提升貿易效率的重要支撐。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,已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產業數字化的關鍵要素。比如,目前越來越多的科技企業投入“無人工廠”建設熱潮,人工智能、AI等技術的發展使機械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人工,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紅利和優勢逐漸提升。
第二,貿易運作環節呈現虛擬化。在生產過程中采取虛擬化的數字化知識和信息;交易環節往往是在虛擬的互聯網平臺上開展和實現的,交易雙方通常使用虛擬化的電子支付方式;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運輸可以通過虛擬化的方式實現。
第三,數字化平臺是貿易活動的重要載體。基于數字化平臺,商家集聚在一起進行在線溝通互動,賣家通過數字平臺展示產品和服務、接受訂單,買家通過數字平臺搜索產品和服務,進行在線訂購和支付,高效地實現數據、產品和服務供需信息的對接及交易的達成。數字化平臺為企業之間開展研發、創新和生產等活動的協同合作提供重要支持,使得供應鏈各方能夠高效溝通,及時獲取信息和享受技術溢出帶來的協同創新效應。
第四,貿易生產實現集約化管理。在數字貿易中,貿易活動主要通過數字化的方式實現,互聯網、大數據等數字技術與貿易的各個環節深度融合,促進產品和服務的研發設計、生產制造、市場營銷、交易結算、運輸支付、海關通關、售后服務等貿易環節的集約化,不僅實現精準的供需匹配,促進要素資源的集約化投入,減少庫存積壓情況,而且降低了運營成本,減少了信息不對稱,有效提高了貿易效率。
第五,貿易主體更加多元化。在以信息通信技術為基礎的數字貿易中,交易主體不僅包括大型跨國公司,而且中小型企業和個人消費者也直接參與到貿易活動中——這是傳統貿易并不具備的特點。在傳統貿易中,中小型企業和個人消費者難以享受貿易紅利。在數字貿易中,貿易潛力被深度挖掘。數字化的信息在個體經營者、小微企業和大型跨國公司之間共享,為各個貿易主體提供更加平等的貿易環境,促進貿易普惠化。
第六,貿易監管更為復雜。數字技術的融入使數據跨國流動更加頻繁、全球貿易往來更加密切成為必然趨勢。個人隱私、數據安全、數據跨境流動、貿易雙方數字貿易協定的制定,正在成為監管領域關注的焦點。